专业学位类别:资源与环境(085700)
一、培养目标
资源与环境专业硕士主要面向生态环境部门及相关企事业单位,培养基础扎实、素质全面、工程实践能力强并具有一定创新能力的应用型、复合型高层次技术和管理人才。
资源与环境专业硕士研究生要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方针政策、热爱祖国、遵纪守法;要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以及科学严谨、求真务实的学习态度和工作作风;要掌握本领域坚实的基础知识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有承担工程技术和工程管理工作的能力,了解本领域的技术现状和发展趋势,能够运用科学的方法和先进的技术手段解决环境工程问题。
要求掌握资源与环境领域所需的坚实的基础理论和系统的专业知识,具备未来职业所需的任职能力,掌握资源与环境领域的专业技能,能综合运用已有的理论和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具备独立承担资源与环境领域实际工作的能力;能熟练掌握一门外语,能够阅读本领域的外文资料,具有一定的写作和阅读能力。在农业环境生态工程、土壤污染生态修复工程、农业面源污染控制工程、农业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等方向形成研究特色。
二、学制及学习年限
资源与环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学制为3年),因特殊原因未能按期完成学习任务者,可申请延长学习年限。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研究生的最长学习年限(含休学和保留学籍)在基本学制基础上加2年。
资源与环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在学校规定基本学制年限基础上,提前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应修课程、修满规定学分、完成必修环节、符合答辩要求,达到申请提前毕业条件的,可以申请提前半年或一年答辩、毕业并申请学位。提前毕业的硕士生应至少在校学习期满2年。
三、培养方式
1.资源与环境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采取校企联合培养,采用课程学习、专业实践和学位论文相结合的培养方式。培养过程实行导师负责制和校内外双导师制,由具有实践经验并有高级技术职称的校内外导师联合指导。全日制采用全脱产学习方式,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研究生采用“进校不离岗”的学习方式。
2.课程学习实行学分制,其中公共课程、专业基础课程和选修课程主要在培养单位集中学习,专业实践在企业实践基地、实习单位或实践现场完成。
3.实行双导师制,由校内导师和行(企)业专家共同承担实践教学和学位论文指导工作。以校内导师指导为主,选聘校外具有高级职称、有丰富实践经验的相关学科领域专家和行业专家作为校外导师,鼓励校外导师充分发挥其职业优势,积极参与课程教学、实践过程和论文指导等环节的工作。
四、课程设置及学分要求
总学分不少于32学分,其中课程学习26学分,实践研究6学分。
具体要求如下:
1.课程学分计算
课内教学满18学时计1学分。
2.课程设置要求
资源与环境专业硕士的课程设置应以实际应用为导向,以职业需求为目标,突出对学生专业技术能力的培养,体现宽口径、厚基础、重应用的培养要求。其中,实务实践性课程原则上不低于50%。
课程按公共学位课、专业学位课、专业选修课和补修课开设。
(1)公共学位课(10学分)
①政治理论课(3学分)。根据习近平同志系列重要讲话及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为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思想政治教育,将专业学位研究生政治类课程统一调整为3学分。A.《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与实践研究》(2学分),所有专业学位研究生必修读;B.《自然辩证法概论》(1学分)。
②英语(第一外国语,3学分)。符合学校公共英语免修条件的可申请免修免考,具体按照学校相关最新文件执行。
③《科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2学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和加强研究生培养管理的通知》(教研厅〔2019〕1号),为加强专业学位研究生学术规范和学术道德教育,进一步提高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写作能力,把《科学研究方法与论文写作》论文写作指导课程作为必修课纳入培养方案。
④ 《工程伦理》(2学分)。工程类硕士专业学位必须开设《工程伦理》必修课程。
(2)专业学位课
环境工程案例、环境生态与生态恢复、环境生物工程、资源与环境seminnar
(3)专业选修课
根据研究方向需求,在选修课中修满7学分。
(4)补修课程
跨学科或同等学力研究生,须在导师指导下补修2门课程。计成绩,不计学分。
五、必修环节
资源与环境专业硕士的培养环节包括制定个人培养计划、学术规范教育、开题报告、学术前沿讲座、中期考核、校外专业实践研究。开题报告、中期考核分别在第2、3学期完成;实践研究占6学分,一般在第2、3学期进行,实践结束要形成实践报告。实践应有明确的任务要求和考核指标,实践成果能够反映资源与环境专业学位研究生在环境领域能力和环境领域素养方面取得的成效。
1.制定个人培养计划
研究生个人培养计划含学习计划(包括学习计划、读书计划等)和论文研究计划(学位论文研究和工作计划),在新生入学后的1个月内完成。导师或导师指导小组,应根据培养方案的要求,结合研究生个人实际情况,指导研究生认真制定个人培养计划。个人培养计划一经制定不得随意更改,更改个人培养计划应得到导师、学科和学院的批准。
2.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1学分)
研究生应参加学校和学院组织的科学道德与学术规范教育活动不少于18学时,考核合格方能毕业。
3.文献综述与开题报告
根据科研创新的培养要求,研究生在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前应广泛阅读本学科国内外相关文献,至少阅读60篇研究文献,其中外文文献应占10篇以上,并撰写文献综述。
第二学期结束前完成论文选题和学位论文开题论证。学位论文选题一经通过论证,应严格认真执行,如有更改,应重新论证。
4.行业前沿讲座
邀请企(行)业具有丰富实践经验的高级工程技术专家和高级管理专家,开设企(行)业发展前沿讲座。在学期间须参加4场次的学术前沿讲座,每一场次撰写不少于1500字的心得体会。
5.中期考核
一般安排在第三学期举行中期考核,最迟不超过第四学期,学院组织对其思想品德表现、课程学习、专业实践等方面进行的综合性考核。
6.专业实践
研究生采用集中实践与分段实践相结合的方式,到企(行)业部门、实践开展的实践活动,实践活动不少于6个月,实践形式可以是课程实验、企业行业实践、课题研究等多种形式。专业实践结束后,研究生须填写《专业学位研究生实习实践报告表》,并提交不少于5000字的专业实践报告,由资源与环境导师组和企业导师进行答辩考核,考核合格给予学分。
六、学位论文及论文答辩
1、学位论文选题应直接来源于资源与环境领域的基础研究或者具有明确的工程应用背景,可以是一个完整的工程技术项目的设计或研究课题,可以是技术攻关、技术改造专题,可以是新工艺、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的研制与开发等。论文应有一定的技术难度、先进性和工作量,能体现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环境工程领域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学位论文可以是研究类学位论文(如应用研究论文),或是设计类和产品开发类论文(如产品研发、工程设计与工程应用等),也可以是针对环境工程和技术的软科学论文(如调查研究报告、环境影响评价、清洁生产审核、环境规划与管理类研究报告等)。 资源与环境专业硕士的论文工作时长一般不少于1年,论文字数原则上不低于2.5万字。
2. 评审与答辩
① 答辩资格审核:研究生完成培养方案规定的课程学习任务、实践环节,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完成学位论文,经导师同意后方可申请预答辩。学院对硕士研究生的答辩资格和科研原始资料(资料存档地点由学院和导师协商)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报学校核准,准予预答辩。
② 论文预答辩:实行毕业论文预答辩制度,导师组组织本学科点全部硕士研究生论文预答辩。通过预答辩发现论文存在的问题,提出修改建议并决定是否进行正式论文答辩。预答辩不通过者,则延期毕业,参加下次的预答辩;预答辩通过后进入论文评审。
③ 学位论文的评审:应着重审核作者综合运用科学理论、方法和技术手段解决环境工程过程中实际问题的能力;审核学位论文工作难度和工作量;解决资源与环境工程技术问题的新思想、新方法和新进展;新工艺、新技术和新设计的先进性和实用性;创造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等方面。论文进行3为专家盲审(其中两位同意方可参加答辩)
④ 答辩:答辩委员会应由5或7位专家组成。导师不可参加答辩会议,学位论文评阅和答辩应有相关的企业专家参加。
七、毕业及学位授予
硕士生在学校规定的学习年限内,按照培养方案的规定所完成所修课程的学习和其他培养环节,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通过毕业(学位)论文答辩,德、智、体、美达到毕业要求,准予毕业,由云南农业大学发给毕业证书。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由云南农业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审核批准授予工程硕士专业学位颁发学位证书,学位证书由国务院学位委员会统一印制。
授予学位的实践成果和在校期间发表论文等具体要求按照学校最新文件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