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学专业专升本人才培养方案
国标代码:071004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培养具备扎实的生态学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知识面宽,适应能力强,德智体美全面发展,具有实践能力和创新精神,适应社会主义经济建设与社会发展需要的,能在与生态学相关的生态、环境、农林、气象和水利等的科研机构、企事业单位及行政部门等从事研究、教学、开发、规划和管理等工作的高素质复合型人才。
学生毕业后5年左右,在社会和专业领域的发展预期为: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思想政治素质高、良好的心理素质及文化素质修养;具备人文科学、自然科学基础、英语等基本理论,掌握生态学基础知识;具有生态环境监测、农业环境生态修复等实践能力;富有创新精神、创业意识和创新创业能力;能在生态环境部门、规划部门、经济管理部门、设计单位、工矿企业、科研单位、学校等从事规划、设计、管理、教育和研究开发方面工作。
二、毕业要求
1.具有良好的人文社科知识和社会责任感,具有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熟悉生态环境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2.具有扎实的基础知识和专业知识,掌握必备的研究方法,了解生态学专业及相关领域最新动态和发展趋势。
3.具有批判性思维和创新能力。掌握生态学的专业知识,正确认识生态环境保护、生态安全及可持续发展的关系。
4.具有解决复杂问题的能力。能够应用生态学专业及相关的理论、知识解决生态环境相关领域的实际问题。
5.具有信息技术应用能力。能够应用现代信息技术手段和工具解决生态环境领域的实际问题。
6.具有良好的沟通表达能力。能够通过口头和书面表达方式与同行、社会公众进行有效沟通。
7.具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和组织能力。
8.具有一定的国际视野和国际理解能力。了解国际动态,并在跨文化背景下具备一定的沟通交流能力。
9.具有终身学习意识和自我管理、自主学习能力,能够通过不断学习,适应社会发展。
三、主干学科
生态学、生物学、环境科学与工程。
四、核心课程
普通生态学、生物统计学、环境土壤学、自然地理学、生态工程学、农业生态学。
五、主要实践教学环节
社会实践、课程实验、教学实习、课程实习、毕业实习等。
六、学制与授予学位
1.学制与修业年限
学制2年,修业年限2-3年。
2.毕业最低学分要求
第一课堂学分要求:理论教学52.5学分、实验实践环节23学分,合计75.5学分。其中课外选修学分:6学分。
第二课堂学分要求:7学分。第二课堂学分不计入总学分,学生毕业前必须修足相应模块学分,其中《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测试成绩达到教育部规定分数。
3.授予学位
符合学位授予条件的学生,授予理学学士学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