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规范实验室安全管理,强化师生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责任意识,提高师生实验室安全知识水平和防护技能,保障实验室正常有序运行,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资环学院制定本制度。
一、 本制度适用于在我院学习、工作和外来进入实验室的所有人员。
二、所有拟进入实验室的人员,须接受学院相关的安全准入培训和考试,在熟悉实验室安全管理制度、了解拟进入实验室的安全状况、掌握相关实验室安全知识、具备相应安全防护技能后,方可进入实验室开展教学科研活动。
三、各系负责开展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的宣传教育,依托实验室安全准入考试系统,制定准入考试试题和学习考核方案,并组织相关人员参加实验室准入考试。教育内容至少要包括以下四个方面的内容:(一)国家与地方关于高校实验室安全与环境保护方面的政策法规以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二)实验室一般性安全、环境保护及废弃物处置常识。(三)实验室的专项安全与环境保护知识。(四)实验室急救知识与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四、如有未取得准入资格人员进入实验室,一经查实,学院将追究实验室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因违反准入规定造成实验室安全事故的,按照学校有关规定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