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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

2025年03月17日 16:26  点击:[]

云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

“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试行)


为深入推进博士研究生招生机制改革,完善招收博士研究生的选拔体系,充分发挥导师在博士生招生中的主导作用,吸引和选拔更多适应现代科学发展要求的优秀创新人才,不断提高农业资源与环境一级学科博士点博士研究生招生选拔质量,根据《云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试行)》(校政发[2022]17号)文件的精神,资源与环境学院按照保证招生质量、尊重导师招生自主权和排除非学术因素干扰的基本原则,结合自身学科特点,特制定《云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细则(试行)》。

一、组织保障及监督

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的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院博士招生工作的统筹。由党委书记和纪检委员负责监督博士生招生工作。一级学位授权点成立审核及面试工作小组(成员原则上为博士生导师,一般不少于5人),结合各二级学位点的专业特点和实际,负责初选、审核、成绩评定、提出拟录取名单,如有需要,处理审核过程中考生提出的质疑和其他问题。

二、招生导师条件

(一)严格遵守研究生导师指导行为准则,坚持立德树人,治学严谨,恪守学术道德,身心健康,能切实担负指导博士研究生的职责。

(二)根据学校规定具有申请-审核制招生资格的博士研究生导师,且当年具有博士研究生招生资格的校内博士研究生导师。

(三)导师在研的科研经费不低于30万元。

三、申请条件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正确的政治方向,热爱祖国,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二)须具有国家承认的硕士研究生毕业证或已获硕士学位的人员,国家承认学历的应届硕士毕业生(录取当年入学前必须取得国家承认的硕士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三)两名报考学科相关领域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专家)的推荐书,报考导师不撰写推荐书。

(四)专业基础扎实,学习成绩优秀。申请人硕士研究生阶段成绩单无课程成绩不合格和补考、重修记录。

(五)英语水平

申请者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近5年内获得的),包括:通过CET-4CET-6、托福TOEFL≥65/550分;雅思 IELTS≥5.0GRE≥260/1300分;WSK (PETS 5) ≥55分;在国外留学并获得教育部学位学历认证、或在国外有1年及以上学习经历(需提供国外学习经历的证明和成绩单)。

(六)申请土壤学、植物营养学和农业农村环境保护与治理二级学位点的,近5年内,需以第一作者发表CSCD期刊论文2篇及以上或中科院二区及以上论文一篇;申请农业资源环境与区域绿色发展二级学位点的,近5年内,需以第一作者发表CSSCI(中文社会科学引文索引)或SCI/SSCI二区及以上期刊论文1篇及以上,且发表论文内容符合农业资源与环境学科发展方向,发表的论文需提交检索报告。

(七)报考类别为全日制非定向博士研究生,须在入学前将本人档案材料转入我校。

(八)报考申请审核制的考生须征得拟报考导师的同意,原则上和导师本人无直系亲属关系。

四、申请材料

按照《云南农业大学博士研究生招生申请-审核制实施办法(试行)》(校政发[2022]17号)文件的要求统一提交。

五、申请程序

(一)申请人按规定时间将申请材料提交研究生处招生办进行形式审查。

(二)研究生处将通过审查的申请人员名单及申请材料移交给相关学院,由学院负责组织对申请者进行材料审核和综合考核。

六、审核成绩评定

(一)政治思想审核。审核内容主要包括申请人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道德品质、心理素质等方面,申报当年有违规违纪并受到处分者不予录取。

(二)申请材料审核。学位点组成考核组,特别重视报考导师的考核和推荐意见,根据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按百分制给出评定成绩,成绩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不予通过。

(三)业务能力和外语能力考核。针对综合运用所学知识的能力、创新能力、科研潜质、外语应用能力等,学位点组成考核组对考生是否具备博士生培养的潜能给出评定成绩,成绩低于 60 分(不含 60 分)不予通过。

综合成绩=申请材料审核成绩*50%+业务能力和外语能力考核成绩*50%

学院留存上述所有审核内容相关原始材料和记录材料。

七、指标分配和录取

(一)根据学校分配给学院的招生指标数,不超过分配指标的原则择优录取。具有申请-审核制招生资格导师的招生名额每年原则上不超过1人。

(二) 学校研究生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合格后,进行公示。

(三)待录取考生按要求参加体检,合格者方可入学。

八、工作原则

(一)申请-审核制招收博士研究生工作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严格做到程序透明,操作规范,结果公开,监督到位,维护招生工作的严肃性。

(二)要充分发挥导师和专家组的审核作用,尊重导师招收博士研究生的自主性。如与考生有直系亲属关系,应当主动回避。

(三)科学选拔,全面考查,客观评价,突出重点,强化对申请人专业学术潜质和科研创新能力等方面的审核。

(四)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专家组成员须遵守学术、职业道德规范。对违规违纪成员,按照相关文件处理。

九、其他

(一)申请-审核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不再参加我校当年的普通博士研究生招生考试。

(二)通过申请-审核制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学习年限、毕业、就业、缴纳学费政策及奖、助学金政策等与其他招收方式录取的研究生相同。

(三)本细则最终解释权归云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博士生招生领导工作组。



云南农业大学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53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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