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云南农业大学全日制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实施办法》(校政发〔2015〕134号)和《关于做好2023-2024第一学期2022级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通知》(教通〔2023〕55号)的规定,资源与环境学院结合学院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以书记和院长为组长,分管教学工作副院长为副组长,系主任、专业负责人和教学办主任为成员的领导机构,负责组织学院2023年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的实施。
二、申请自主选择专业的对象与条件
(一)申请对象
校本部2022级全日制本科生,不包括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学生。
(二)申请条件
严格按照《关于做好2023-2024第一学期2022级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工作通知》(教通〔2023〕55号)的规定执行。
三、录取程序
1、学生按学校通知要求填写《云南农业大学本科生自主选择专业申请表》,并附成绩单及相关证明材料交到交至所属学院。
2、学院审核学生的申请材料后将材料提交到教务处;
3、教务处将申请材料分发给拟接收学院;
4、学院组织考核。考核重点为学生基础课程的学习情况、对拟转入专业领域的了解和学习潜力等。面试后将拟接收学生名单经公示无异议后提交教务处。
四、接收转专业学生计划
资源与环境学院
2023年9月7日